茂招办〔2014〕52号 各区、县级市招生办,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茂名高新区党政办,市直有关学校: 2014年全市中考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予公布成绩,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全市中考考生考试成绩由市招生办统一公布,考试成绩以各区、县级市招生办,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高新区党政办统一打印的成绩条为准,并由各学校于7月4日前将考生成绩条发给考生。同时,茂名市招生办将于7月3日12:00时起通过相关网站和信息台向考生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1。
二、考生在获得中考成绩后,如对本人中考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4日17:00时前向所在学校提出复查申请,并填写《考生申请复查中考各科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7月4日18:00时前,各有关学校在网上登陆《2014年茂名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12.124.111.154:8080/maoming2014/进入后点击成绩管理→文化申请查分管理(本次查分不再受理体育考试成绩复查申请)→选择县区或学校→选择科目,选择后考生申请复查成绩信息将自动录入到市招生办的数据库中上报,逾期不予办理。
三、市招生办于7月5-6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四、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市招生办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区、县级市招生办,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高新区党政办,市直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区、县级市招生办、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高新区党政办,市直学校通知考生。
五、7月3日上午11:30各区、县级市招生办主任和1名分管中考考务工作人员;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高新区党政办中考负责人和1名分管中考考务工作人员,市直初中学校(含民办)校长,到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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